广东省:分布式光伏暂不要求自发自用比例

3月20日,广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转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通知提出:

暂不明确自发自用比例:考虑到我省消纳条件较好,现阶段我省对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暂不强制要求,后续视情况研究调整。项目投资主体要充分发挥既有供电线路作用,合理确定项目总规模容量。

同时,意见还提到了对非建筑物光伏项目的分类管理和大型工商业项目的模式变更。

意见利好广东省分布式项目,取消自用比例强制要求将刺激工商业屋顶资源开发,尤其利好中小型企业和公共机构。同时项目投资风险降低,项目调整机制的规范化为企业应对负荷波动提供退出路径。

原文如下:

公司新闻

负荷整合 协调优化

创建时间:2025-03-31 11:21